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下:
一、流转土地名称、面积、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边界
1、流转耕地面积:亩。
2、丘块数量: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花卉苗木生产或蔬菜瓜果生产。
2、流转价款:每亩。
3、支付方式:双方签字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流转价款;其中一年流转款作押金(租赁到期,退还押金。);第一年流转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转价款,以此类推。流转期间不再产生其它费用。租凭期间租金随行就世,本村租金涨,租金跟着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转款。
2、在合同明约内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有义务处理土地边界问题和流转前遗留的人事纠纷问题。
4、如土地国家征收,有权领取国家补偿的土地征收费,但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应归乙方。
5、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质。
6、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土地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权限,有权依法自主利用和经营流转的土地。
2、享有受让土地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
4、支持国家征收土地,有权领取国家征收土地所赔付的苗木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有权享有国家有关农林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
6、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坏耕地结构。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转租、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流转方同意,遵照志愿、互利原则,可以将流转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转给第三方。
2、二次流转要签订流转协议,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和乙方之间仍然按原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二次流转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书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无故干预乙方经营权造成损失的。
(2)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转前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索
(1)拒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的。
(2)违反合同约定的。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本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的,双发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