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包括上料、搅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油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整套设备及车辆的施工和存放场地,设备基础由甲方出资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20--年 08月29日至20-- 年 08 月29日(具体使用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C50~5.6万m3C30~5万m3C35~1.3万m3
三、混凝土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部分。
1、生产加工单价: 35 元/m3,合计:4165000元。
2、运输单价:27 元/m3,合计:3213000元。(双方协商同意不论运距远近,此项目执行统一单价)。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 22 元/m3,合计:2618000元。
4、运输和泵送、车辆产生的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双方每15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预付款中扣除结算时分12个月等额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单价
2、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3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甲方材料进场和现场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时,乙方则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生产。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距离不超过1.5公里),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及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提供200KW发电机一台。(若甲方不配备发电机,则应和乙方及时沟通,合理安排生产)。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须在搅拌站场地内为乙方无偿提供住房和办公房共6间)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
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监督员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督员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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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2--年0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