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假工资是按月发的,发放方式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不得降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