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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公司发基本工资吗
产假公司必须发放基本工资的,俗称带薪休假。
具体规定如下:
1、产假是指在职职工在分娩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是对在职职工的保障,是重视女性身心健康的体现。增加产假的新也是为了让女性在生育后有足够的时间恢复,以保证有足够的产后恢复期。
2、女职工法定产假不少于14周,即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不满四个月的,享受15天产假;
流产满四个月的,享受42天产假。
3、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剖腹产首困的,98天增加15天。晚婚晚育的,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
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
4、随着二胎的全面开放,产假天数也发生了变化。从之前的98天到128-158天。对于生活在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和河南省的母亲来说,产假将近6个月,母亲甚至可以休一年。
5、产前假期工资的80%。怀孕7个月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工作许可,可以休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当地法律法规要求请假的部分情况,由单位批准请假,工资按当年职工实际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
6、根据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为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休?
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产假 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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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是发基本工资还是全部工资
休产假是发全部工资。
如果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即全额工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员工在初次生产时享有不少于90天的带薪假,全额工资包括补助、奖金、福利待遇和出勤工资等。
生育保险中遇到的问题:
1、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基本的生活需要就由生育津贴来维持,女性职工在生产完三个月内需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生育津贴的申领,每个人能够拿到手的钱不太一样,有一个计算的公式,通常是以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的天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标准的,那么差额部分就应该由企业补足;
2、生育保险当中还包括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和生产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3、已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生育保险会进行资金的筹集,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建立了生育保险基金,所以职工是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
4、在生育津贴方面如果有问题的话,就要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材料的上报,只要通过审核之后就能够处理,但是也需要自己学会合理的操作,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产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发放工资的具体方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 ,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同时,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若有出现差额,则公司发放。
依照我国的`法律,任何企业都不能辞退正在孕期的女性,这是保证妇女基本权利的基本措施,而且在休产假的同时,基本工资的发放也是法律的强制规定,所以如果正在休产假的你并没能拿到基本工资,那你可以去律师所咨询律师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