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该规定是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