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确权发房产证吗
申请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六)竣工测绘报告;(七)竣工结算文件。(一)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二)建筑许可证;(三)施工许可证;(四)建筑物竣工验收证;(五)经市政府指定的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书;(六)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七)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实地测绘结果报告书。
二、农村房屋确权后该怎么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三、土地确权怎么办理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如下:
1、调查、合适土地承包信息;
2、实测承包土地;
3、申请登记,由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4、人民政府颁证公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