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规定有以下:
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3、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
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目的和动机必须合法。
二、协议离婚过程具体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总之,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协议离婚双方需带上相关证件以及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