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是什么
1、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如下: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证监会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独立董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1、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诚信与勤勉义务;
2、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独立履行职责;
4、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5、接受培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