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要解除的,可以支付三个月补偿后解除,用人单位三个月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