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 在2000元以下 (不含2000元) 者, 交纳3元; 2000 元以上(含2000 元) 者, 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 (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 工资收入为5000 元— 5499元者, 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 元—1 元, 具体数额由 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 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 每月交纳团费0.2元。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 经团支部研究, 报上一 级团委批准后, 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税后)为计算基数, 分档交纳团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 (不含工人) 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和活的部分(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