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诈骗4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获得保险金为目的,违背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欺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动,构成保险欺骗罪
1.行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上述所列保险欺诈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上述所列保险欺诈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金融诈骗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就是属于保险欺诈。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投保家庭财产险后,被盗微波炉一台,价值2000元,在保险公司理赔时,其家中本无电视机,却谎称家中有一台价值1万元的彩色电视机被盗,骗取保险金。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仓库投保企业财产险后,没有发生仓库被盗事件,而故意制造仓库被盗的假现场,骗取保险金。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购买了一辆价值2万元的二手车,按4万元投保损失险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将该车翻入山涧,骗取保险金。
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为其配偶投保长期人身险后,故意将其配偶驾驶的汽车的刹车装置破坏,造成其配偶车毁人亡,骗取保险金。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如某人为了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将住院收据1780元涂改4786元,骗取保险金。
骗保的后果是什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骗保的行为,法律上已经有严格的规定,骗保的行为实际上属于诈骗,已经被归列为刑事案件,因为保险公司为我们提供车险、健康险,重大疾病险等等,是为了让我们在遭遇巨大意外情况下,可以由保险来为我们兜底儿,不至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很多不法分子正是看准了保险的空子,想在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中,进行牟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故意制造事故,并且提前购买大额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巨额赔款,这种行为很容易被保险公司查获,一旦发现将会被保险公司以诈骗罪起诉,法院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诈骗金额来具体判刑。所以对于这些歪门邪道,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义之财,迟早会将我们自己反噬,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够真实生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