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关键看购房款的来源。
一、男方使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
这种情况下,则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因为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但如果双方约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经过公证的,女方还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
二、男方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购买房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但在分割时应当首先将男方的首付款归还男方,这部分不参与离婚分配。
三、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
无论是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
婚后购买的房屋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认为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在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下,男方的举证责任比较重。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