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缴纳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是我国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能面临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的处罚。因此,单位不缴社保会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有权因此而辞职。
法律分析
一、当月辞职当月保险交吗
1、员工在当月的下旬离职的,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吗
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法律上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是我国强制性的要求,而且社会保险的缴纳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所以单位不缴社保,即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结语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减免或缓缴。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可因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缴纳是劳动者的权益,也是法律的要求。因此,单位不缴社保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