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正确完整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相关资料。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程序,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