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薪年休假的含义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二、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三、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劳动者能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对于带薪休假可否出卖、转让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带薪休假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出卖、转让。带薪年休假不可出卖,但根据《劳动法》第44条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5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带薪休假期间上班,应加付报酬。带薪年休假不可转让,但休假工人可以替班。《劳动法》对替班没有具体规定,自己的工作一般应由自己来干,但经单位领导同意,根据企业内部的规定,休假工人,可以顶岗、替班。可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顶替别人的工作,完成被顶替人岗位上的工作,不算被顶替人误工,不给顶替人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