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单位犯罪嘛,挪用特定款物罪不是单位犯罪。具体原因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不是单位犯罪。,【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认定,(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都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主观目的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观目的是将特定款物移作他用,用后归还。贪污罪的主观目的是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改变财产所有权,,2、侵犯客体不同,前者既侵犯财产所有权,又侵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还侵犯了民政事业制度。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救灾、救济、抢险、优抚、防汛、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后者则是除此以外的公共财物。,4、主体不同。前者是经手、掌管特定款物的人员。后者是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5、行为性质手段不同。前者是非法挪用特定款物,后者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盗窃、骗取手段侵吞公共财产。,(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需要明确的主要是骗取特定款物行为的定性问题。骗取上述款项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不属于优抚对象、救济对象、救灾对象的人员,以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优抚款、救济款、救灾款的,这种情况构成犯罪的应以诈骗罪处罚。另一种是夸大、谎报灾情及其他属于优抚、救济范围的事实,骗取国家给予较多的优抚、救济、救灾款项。其骗取的款项如果被用作非民政事业用途的其他开支,则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行为定性,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如果骗取的款项被用于优抚、救济、救灾或其它民政事业,则对行为人宜以违反  党纪、政纪追究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挪用特定款物罪并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其主体指的是特殊主体,也就是保管分配以及使用特定款物的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此罪的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以7年有期徒刑,本罪在认定的时候需要和诈骗罪以及贪污罪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