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0天等。2、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