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不着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债。
一、欠债跑路家里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欠债跑路家里人的后果: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的家人是没有义务代替其承担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再向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请求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人跑了法院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有: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被告有债务下落不明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有债务下落不明的,有以下的4种解决方法: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错过诉讼时效;2、收集债务人的欠款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4、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