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网上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若是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则输入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若是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则可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按照登录企业的类型来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按照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会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则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按照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太原商务服务网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有关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七、年检戳记加盖
年检复核完成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