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程款作担保是有效的。在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公司章程、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并结合已公开的公司信息,决议是否同意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