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一般不可以为两个人取保候审。律师取保候审一定是作为辩护人或者提供法律帮助的形式出现。目前来说,一个律师一般不能同时为一个案件的两个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因此,一个律师一般不能为两人取保。
能取保就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实践中一般是可以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会取保。
一、刑事案件委托辩护人的法律规定
今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现行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
1、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由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提前至“被侦查机关第一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的称ν发生变化。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旧法中的这一规定,对侦查阶段的律师作用进行了限制,且不称为“辩护人”。
从表面上看,对于侦查阶段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仅仅是称ν发生了变化。但这一称ν,实质上是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和权利义务,都作了新的界定。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结合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辩护人发挥其职责的时间只能在“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的职责条文?有做任何修改,但结合修订后的第33条的规定,辩护人可以提前发挥辩护人的作用,履行辩护人的职责。也就是说,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委托的(包括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还可以进行除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申请取保候审等活动之外的,其他法律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应该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而且获得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洗脱犯罪嫌疑有重大帮助。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不清楚司法机关的审查重点,在申请书中一味的强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可能性,最后导致申请不能获得司法机关的批准。申请取保候审时,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如何准备申请材料,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