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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转让是否须经股东同意?

2023-09-2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公司股权内部转让不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只需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如果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进行尽职调查,包括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等,并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和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法律分析

一、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还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吗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权内部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需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股权变更即可。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

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结语

公司股权内部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需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进行股权变更即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注意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章程限制等方面的内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通知其他股东、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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