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2、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
3、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