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限约定的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续签的话,那么此时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因为劳动者原因没有续签,或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话,这些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吗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导致客观情况经济变化的,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保持原待遇或提高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反之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或降低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签,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了个人不愿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三、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么
不一定。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