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