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岁开始具有部分民事权利,满十八岁时具有完全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指受法律保障的民事主体为实现一定利益而依法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也是权利主体对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民事权利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