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1、岗位职责(6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2、团结协作(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3、服务意识(10分):积极主动,热心周到,发现问题主动解决,反映问题及时解决。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工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4、工作实绩(20分):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学期个人述职: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3、考核测评: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
4、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审核,最后确定考核成绩及等第。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4、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竞聘中层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