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霍邱县农村垃圾处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xx〕1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xx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垃圾清运处理,实现“六个基本没有”:集镇、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集镇、村庄内基本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居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废弃的堆积物和废弃的建筑物;河湖、库塘、沟渠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村庄及道路旁边基本没有露天粪坑;公路、铁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垃圾。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保洁队伍。重点区域按农村户籍人口每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非重点区域每1000-1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乡镇(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管理房)配备1名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垃圾收集清运人员。
(二)完善环卫设施。配备必要的垃圾池(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其中垃圾池原则上每100人建设1个,每5-10户配备1只垃圾桶。各乡镇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或管理房,配备一辆垃圾转运车;每名保洁员配备1辆垃圾收集车和必要的清扫工具。
(三)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分包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运作,公开招标确定保洁公司。成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街道、社区、行政村成立工作小组并确定具体人员分片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环卫监督员、保洁员、垃圾清运人员职责,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
(四)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全面开展道路、集镇、村庄的垃圾杂物清理,突出抓好G105、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的保洁工作。要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集中堆弃的陈年积存垃圾。
三、督查考评
镇“三线三边三地”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考评组,每半年考评一次,年终,根据半年考评情况,得出年度总评。考评基本分值为100分(督查考评项目、内容见附件3),分为出色完成(90分以上)、完成(85—89分)、基本完成(75—84分)、较差(75分以下)四个档次。考评结果作为兑现相关奖补的依据。
四、经费保障及奖补资金兑现方式
采取县、乡镇、群众共筹方式,保障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镇财政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同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制订村规民约,收取一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考评情况,奖补资金每年兑现一次,出色完成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120%;完成任务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100%;基本完成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80%;较差的,兑现半年奖补资金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