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特定立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营城子至松江河靖宇至抚松房建项目(靖宇服务区、燕平收费站、花园口收费站、长坂坡隧道入口及出口变电所、松阳隧道变电所,所有强电、弱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
靖宇县燕平乡、花园口镇。
三、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2、竣工日期:20xx年8月31日
四、乙方承包内容:
1、电气预埋、预留及安装。(包括室内强电、弱电管线预埋及穿线和场区强电管线预埋、穿线及弱电管线预埋等。)2、吊顶棚面布线。
2、自带劳动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机械。
3、图纸中所有与电相关的作业内容。(强弱电的预埋及安装等。)
五、承包价格:
本工程合同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为: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六、甲方负责:
1、塔机的操作。
2、各种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的供应。
3、安全设施的搭设。
4、工人住宿(生活乙方自理)。
七、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施工,以现场监理与质检站验收合格为准。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进行施工,如乙方逾期,(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50%结算退场。
3、乙方必须派专业电工一名,常驻各施工现场。
八、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
2、乙方前期临电设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5000.00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服务区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_________乙方10000.00元人民币。
4、乙方完成燕平收费站或花园口收费站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8000.00元人民币。
5、其它单体工程每完成一个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4000.00元人民币
6、所有穿线工序完成后(含强电及弱电),甲方支付乙方30000.00人民币。
7、外网管线预埋及穿线全部完成,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剩余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