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因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本协议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日。
第五条、还款日期和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
2、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协议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