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在本采购合同签订、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廉洁的市场秩序。在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实施过程中,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和出现有违党纪、政纪行为的发生,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实施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党纪、政纪规定。
二、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暗示或索取、收受钱物,不得在乙方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和党纪、政纪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乙方不得实施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赠送礼品(指礼物、礼金、礼券等),为其报销费用以及提供旅游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向公司纪检监督人员汇报并记录,如情节严重,被司法、纪检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可认为乙方以商业贿赂手段非法获取本采购合同,有权终止合同,并记录在案作为乙方诚信情况信誉记录,对违反此条款的乙方,甲方有权在三年内拒绝其参与甲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比选项目及签订其它经济合同。
四、本合同与采购合同一并签订,双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监督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