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文件,为明确双方经济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并按照合同严格执行。
一、 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 工程范围: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外线、消防泵房、防火卷闸门制安、通风系统及稳压系统等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地点:普兰店市
三、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拨付工程予付款,工程进度款,负责施工质量和现场协调。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如:施工用水、电、宿舍)
(二)、乙方责任:
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单位关于
安全技术等各项规定,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四、 工程期限: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完工
2、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
(2)、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以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等原因。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工程造价:壹百零捌万元人民币(¥108万元)。
(二)、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予付工程造价的50%,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电外线、消防泵房、通风系统完成后付工程造价的30%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完成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造价的19%余3%做保修金,保修期一年。
六、竣工验收:
验收时发现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局部整改时由乙方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完成。
七、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双方发生纠纷时由大连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