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自助茶歇(以下简称活动)的餐饮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活动时间: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动地点:启东市申港城商业广场EAGLES西餐厅
三、餐费标准:40元/位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费:人民币:
2.发票税金:人民币: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动结束隔日
本次活动预付款为人民币 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 09月 18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该活动预付订金, 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该次活动除预付金外全部款项人民币1140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内容:
1. 茶歇:水果拼盘4份、曲奇饼干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为大餐盘的量);
2. 饮料:果汁、碳酸饮料、红茶、奶茶(以上4种饮品无限量供应)
3. 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应)
4. 相关配套提供:餐盘、餐具、饮料杯、餐巾纸、垃圾桶、牙签、饮料、相关服务人员1-2名。
六、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延迟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负责现场的餐具及其他设备的安装协调工作。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4.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动负面影响的责任,并提出相关赔偿。
4. 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动未能如期举行,甲方应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