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何国照(出租方)
乙方:朱国兴(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从农历20xx年7月初1至农历20xx年12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二、租金交付期限:
合同期内租金为8000元/年,每年租房租金在农历12月30日前付第二年年租。
三、租赁期房屋的修缮:
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农历) 年 月 日(农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