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防范工艺安全事故,结合龙宇煤化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工艺安全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龙宇煤化工各部、厂。
二、依据文件
(一)安监总管三〔20xx〕93号文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xx)
三、职责和权限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做好工艺安全信息手册和操作规程的管理,组织做好开停车和生产运行管理。
(二)安环部负责组织做好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
(三)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安全信息手册,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装置开停车、生产运行管理及紧急情况处理。
四、管理内容
(一)工艺安全信息
1.各生产单位编写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绘制PID图,编制相关设备信息资料,使工艺安全信息手册、操作规程、PID图和相关设备信息资料包含以下工艺安全信息。
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3)毒性;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3)最大储存量;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3)电气类别;4)调节阀系统;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各生产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安全信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工艺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对所属装置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每年应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三)各生产单位做好开停车管理,执行《龙宇煤化工安全确认管理制度》和《龙宇煤化工开停车方案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管理制度,做好装置生产运行管理和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
五、检查和考核
本制度考核纳入龙宇煤化工“双基”考核,没按照要求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视情况扣责任单位1-2分。
六、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