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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篇2

2024-07-1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争创省级卫生县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期间,重点查处内容如下:

  1.机动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摆;客运车辆超员、站外停车候客、上下客,喊客拉客;出租车上下客不靠边、公汽上下客不靠站等。

  2.小车、面包车、货车、农用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残疾人车非法营运。

  3.无证驾车、酒后驾车。

  4.客运站场进出口及城镇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

  5.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二、凡有上述重点查处内容之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或者扣留机动车辆并予以交通违法记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三、对聚众闹事、刁难、阻挠、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谋取私利、为非法营运提供条件、充当保护伞。违者,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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