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出生多久上户口
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
二、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如何上
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姓名、身份证等信息。
三、出生证明上户口期限
出生证明上户口期限一般是在该子女出生后的三十日(即一个月)内,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应该以户口申报时间为准)。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四、出生孩子怎么上户口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工作要求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