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新生儿应当自出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人民政府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但对于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新生儿应当自出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逾期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人民政府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人的出生应当向国家登记。出生登记应当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对于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新生儿应当自出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人民政府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