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怎样写工伤诉讼状?
一、公民个人怎样写工伤诉讼状?
公民个人可以自己或者是委托律师写工伤诉讼状。
(一)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4、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对于工伤造成了人员伤害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二、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在当代社会如果因为工作性的伤害发生了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需要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当中的具体的内容,就包括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相关的部分。当然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书写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这个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起诉状了。
相关内容: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有。
用人单位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法定过错行为外。
二、工伤如何认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受伤失去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工伤个人自述应该怎么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部门
申请人(签字):
××20××年××月××日
个人劳务纠纷是什么诉讼?
个人劳务纠纷是什么诉讼?
一、个人劳务纠纷是什么诉讼?
1、个人劳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指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引发的争议。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包括协商、仲裁以及起诉等。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包括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不同等。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民法典》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6、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劳务纠纷与劳动纠纷是存在明确的区别的,发生劳动纠纷后,不能直接起诉,而是需要先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而对于劳务纠纷,不能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于此类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等。
相关内容:员工和公司的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一、员工和公司的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员工与公司纠纷的处理方式是,由公司和员工协商处理;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是涉及到工资纠纷的,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员工和公司产生纠纷一定要及时的处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方式来处理,但不管是使用那一种方式都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才可以受到保护,所以,劳动纠纷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
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
一、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
1、受了工伤需要想要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已经申请过劳动仲裁的证据。
且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工伤案件不可以直接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若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工伤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受伤者身份证、门诊病历本等。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医院住院病历;
(2)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3)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4)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5)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6)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害的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诊断证明,甚至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职工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证明。
(5)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甚至考勤管理制度等。
(6)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7)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因为工伤赔偿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对于此类纠纷,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若是想要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已经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的材料,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对于没有申请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出现纠纷该如何办
1、工伤赔偿出现纠纷,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可以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若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大家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是何种职业,在干何种事情,只要是在工伤认定范畴之内的,都会予以认可!如果你遇到了工伤纠纷、工伤异议、工伤认定等问题,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办,一定要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切勿畏手畏脚而错失工伤认定及相关补偿赔付的最佳时间!
受伤劳动者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不仅仅是受伤职工所在的单位,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而其中,法律对受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放的比较宽,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
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一、工伤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1、工伤赔偿是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三、工伤事故赔偿谁负责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在工作场所和工作的时间发生的伤害大多情况之下都是可以将其认定为工伤的,当然了具体的还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的机构确定的为准,在认定成为工伤之后还需要完成劳动能力的鉴定,若是达到了伤残的程度,那么赔偿的项目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多,不仅仅是包括有医疗费用,还包括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老板不支付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老板不支付怎么办?
1、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老板不给工伤赔偿怎么办
1、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乘以27,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乘以25,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85%;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工资乘以23,伤残津贴=其工资乘以80%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工伤赔偿等相关的事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工伤赔偿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来负担,此时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可以通过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首先是需要提出仲裁。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