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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重点规划 法律问题

2024-04-0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洛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位于伊滨区的城市中轴线,东临光武大道,西至玉溪西街,北靠康庄路,南临兰台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970亩。该项目将打造为洛阳城市未来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引入综合性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会展酒店等功能板块,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按照规划, 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一座3万平方米的会议中心、11.5万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并配套9万平方米的会展酒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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