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消费权利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有自主消费的权利。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在未成年消费涉及到法律关系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