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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否一定要伤残鉴定

2023-10-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工伤治疗后未导致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伤残鉴定;工伤导致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法律分析

1、工伤不一定要伤残鉴定,一般工伤治疗后未导致残疾或者未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5、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是否与伤残鉴定结果相关?

工伤赔偿与伤残鉴定结果密切相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的金额和范围通常是根据伤残程度确定的。伤残鉴定是通过专业评估来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包括身体功能损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工伤赔偿金的数额将会相应调整。伤残程度越高,工伤赔偿金可能会越高。因此,工伤赔偿与伤残鉴定结果直接相关,伤残鉴定是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通常需要提供伤残鉴定结果作为证明。

结语

工伤赔偿与伤残鉴定密切相关,伤残鉴定结果决定了工伤赔偿金额的大小。伤残鉴定是通过评估劳动者的身体功能损失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来确定的。伤残程度越高,工伤赔偿金可能越高。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提供伤残鉴定结果作为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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