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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2023-10-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价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参考以下内容,相信你就知道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了。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各个地方有差异)。

贷款时间根据需要进行,一般15-20年为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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