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若无肢体功能障碍,可不做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内受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作职责暴力伤害等情况,应认定为工伤。除非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未影响肢体功能,不符合伤残标准,无需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后的伤残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后的伤残认定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并尽快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证明。其次,用人单位应立即报告工伤事故给劳动保障部门,并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评估受伤员工的伤残程度。根据鉴定结果,劳动保障部门将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和赔偿。受伤员工或用人单位对认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最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确保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以上是工伤事故后伤残认定流程的基本步骤,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结语
工伤认定后,若无单位或个人异议,且经医疗治疗后未影响肢体功能障碍,不必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事故伤害、工作前后从事相关工作受事故伤害、履职受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伤残认定流程包括报告工伤、医疗证明保存、报告劳动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认定结果复议或诉讼等步骤。用人单位应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受伤员工合法权益。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