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聚众赌博的认定需要满足三个标准: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的累计数量在一定期限内达到规定标准。此外,聚众赌博要求参赌人员共同进行赌博,即在同一个赌局中进行。与之相比,开设赌场罪更为严重,因为它涉及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且持续性更长,危害更严重。因此,开设赌场罪的刑法定罪更为严厉。
法律分析
一、如何认定聚众赌博,聚众赌博就构成赌博罪吗
(一)该三项标准规定的均是累计数量,凡是未经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且在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内的,均分别累计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5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赌博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期限是6个月。就是说,行为人未经处罚的聚众赌博行为在6个月之内再犯的,其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应分别累计计算。累计数量在5年之内达到《解释》规定标准之一的,即构成聚众赌博。
(二)既然刑法规定的是聚众赌博,那么,每次被组织参与赌博的人数至少应在3人以上,否则不能称之为聚众。在此基础上,才分别累计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
二、聚众赌博就构成赌博罪吗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那么,聚众赌博中被聚的“众”即参赌人员,是否要求或必须一起进行赌博,即进入同一个赌局?回答是肯定的。聚众的本意,就是聚集在一起,也就是说,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具有时空上的同一性。另外,刑法中共有11个条文规定了包括聚众赌博、聚众斗殴、聚众淫乱在内的14个聚众类犯罪的罪名。这14个罪名无一不要求被聚集的众人共同参与到违法犯罪中来。而“共同”也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在时空上具有同一性,即一起、共同进行赌博,而不是分别进行赌博。如果被组织、招引的参赌人员分别实施赌博行为,则不成立聚众赌博,聚众者也不构成赌博罪。
三、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哪个更严重
开设赌场罪是行为人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该行为的认定应综合行为人对场所的控制力、组织的严密性以及赌博的规模等因素来考虑,不能仅仅因赌场地点的变换而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开设赌场持续性更长,危害的行为更加的严重,这是作为刑法中单独的一项罪行进行判处的。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哪个刑法更严重,开设赌场罪更严重。
结语
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的认定标准是根据累计数量,并在追诉时效期限内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和被组织的参赌人数。聚众赌博要求每次被组织参与赌博的人数至少在3人以上,并在时空上具有同一性。与之相比,开设赌场罪更严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对场所的控制力、组织的严密性以及赌博的规模等因素。开设赌场罪持续性更长,危害更严重。因此,开设赌场罪在刑法中被认为更严重的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