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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具发票的罚款规定

2023-10-0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发票未开具将受罚,违法所得将被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了发票的开具要求和处罚措施。发票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开具发票,否则将受到税务机关的责令改正和最高1万元的罚款。同时,如果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另外,文章还介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包括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作废。

法律分析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如何处罚

1、发票使用单位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二、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码的,可即时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称为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结语

合规开具发票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面临税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未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涉及违法所得的还可予以没收。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包括销货退回、开票错误等情形,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按作废处理。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也属于作废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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