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人认为,赌博只是一种娱乐而已,没有什么危害后果。但是赌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最后滋生盗窃、抢劫等犯罪。一旦认定构成赌博罪,那肯定就是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情节包括: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的数额、盈利的数额等,另外还有法定的和其他的酌定情节。
与一般的违法行为区别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对于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一、举报几年前赌博需要哪些证据
赌博罪需要具有证明成立犯罪条件的证据。如赌资、赌具、证人证言等等。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赌博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赌博犯罪,没有现场抓获但是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确实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应该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赌博罪成立条件:1.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3.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区分网上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2、从赌博的行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将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都是公开进行,人数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而赌博罪在行为方式上,一般具有隐秘性,通常在小范围内进行,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服务人员知晓,其赌博场所,通常是临时租赁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宾馆开房进行。
3、在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将主要为了娱乐休闲、消遣,其输赢财物数量较小;而赌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或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赌博中的违法行为、赌博罪与娱乐活动的关键。
认定是否具有“以营利为目的”,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获利的方式来判断。赌博罪中的“以营利为目的”要求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主要是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赌博罪中获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2)直接参加赌博获利;
(3)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4)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般赌博行为或与赌博有关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