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其所具有的暴力性以及社会危害性都是特别大的。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特别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对于六种暴力犯罪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其中,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杀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相比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是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因此十七岁杀人的,在判处刑罚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