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假日工资发放标准及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工资发放标准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具体根据工作情况支付不同比例的工资报酬。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可起诉,先协商后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国家节假日工资发放标准
国家节假日工资发放标准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可以起诉吗
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可以起诉,公司不发工资给职工,职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公司拒绝发放工资给职工的,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三、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国家节假日工资发放标准,工资不低于百分之三百,具体情况需按以下规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未签劳动合同且未发工资可起诉,职工可协商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