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办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丢失的,可以补办。劳动合同变更或者签订后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意一方丢失的,可以找对方补办。
补办劳动合同指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补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签;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补签并且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补签或者补办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